第一百五十一章 都在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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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让她感觉很新奇。

  当下也就直接说正经的:“七叔,我昨天无意中得到一块玉,我觉得挺适合你的,送给你了。”

  初挽:“不怎么样,这不是打算从头学嘛,先学初中数学。”

第12章

  冯鹭希把初挽带过去她那边了,她住在隔壁胡同,距离不算远。”

  陆守俨垂眸看过去,却见她白净的手掌心里放着一块玉件,那是半边黑半边白的玉,用了巧色,雕了黑白双獾,两只獾首尾相衔。”

  冯鹭希这才道:“你这孩子心宽,不当回事就好。”

  初挽:“那还是算了,就那几件旧衣服,我穿着就挺好的。

  初挽觉得他神情有些疏淡,乍看到他后的亲近感便散去了。

  大概就是民国那些才子看到乡下原配发妻的心思了。”

  初挽笑道:“冉姐姐的衣服都好看,我喜欢着呢,哪里来的嫌弃,大伯母你也不用给我做新的,我就捡她的就行了。他执导的第一步电影便获得洛迦诺国际电影节奖,之后一发不可收拾,成为九十年代炙手可热的大牌电影作家兼导演。

  现在老爷子一恼,那陈嫂是别想干了,肯定得换保姆,新保姆也不知道做成什么样,到时候估计还得从头教。”

  初挽:“这是三姐姐的,我穿着是有一点大,不过我觉得明年就正好了吧。

  初挽后来还投资过陆建昭的电影,收入可观。”

  陆建昭大模大样地仰靠在沙发上,两手扶着沙发把手,翘着二郎腿:“挽挽,你以前中学基础怎么样?

  当然了,初挽现在的打扮一股子村味儿,比起他的女同学自然差距甚大,这些都让他看到初挽后很不自在。

  她穿好了,就要过去老爷子那里。”

  说完,她就拿出那块三色双獾的玉挂件来:“这个虽然不是什么老物,但其实玉质还可以!”

  这边陆建昭和初挽说着话,陆建时就不乐意了。

  冯鹭希把这些晾在外面晒着,又找出来一块布料:“这个呢子料还不错,你留着以后做大衣吧,现在外面想买布不容易。

  傍晚时候,冯鹭希把已经晒过的棉猴和毛衣拿过来,初挽便换了换衣服,下面是一件毛料裤子,上面是毛衣和棉猴。

  上辈子她也在陆家遭受过一些冷待,不过很快就过去了,体会并不深,后来她走到的那个高度,陆家大部分人并不敢小看。

  初挽自然看出来陆建昭的意思,那种含蓄的似笑非笑,说白了就是不太看得起。

  初挽长得眉眼还行,底子好,但有些太瘦了,头发发黄,当然主要是打扮,她穿着老土的蓝布棉袄,在这真皮沙发上一坐,多少有些跌份。

  当年的那个婚约,说好了初挽要嫁进陆家,所以小时候初挽过来玩,陆老爷子都是耳提面命,你们要好好表现,让初挽喜欢你们,到时候初挽就从你们中间挑。”

  陆守俨看到她,打量了好几眼,才道:“挽挽,你一下子变模样了。”

  初挽走到他眼跟前,笑着说:“是不是觉得我变好看了?

  所以重新回来,看到那个昔日对自己敬佩得五体投地的陆建昭对着自己摆谱,竟然觉得挺好玩的,这让她重新回过头来,以更高的高度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人生。

  也怪不得家里保姆陈嫂误以为是收破烂的。

  所以陆建昭见了陆建时的殷勤,笑而不语,也就随他去了,当下找了个理由,赶紧先起身了。

  他对初挽自然是敬佩有加,对于他来说,初挽是半个师傅,同时也是财神爷,能给他投资那种,能点石成金那种。

  冯鹭希生了一儿一女,儿子今年二十八了,是陆家长孙陆建昆,女儿陆建冉二十四岁,两个人都已经参加工作并结婚了,陆建冉在外地,陆建昆工作也忙,她身边没什么人,对初挽就格外热心。”

  初挽这一身,确实一看就是农村来的。

  谁知道走在胡同里,迎面就见前面停下一辆吉普车,她看着眼熟。”

  冯鹭希见此,拿出来拍打拍打,在外面晒上,一时又找了一件夹克衫,两件毛衣,一条毛料裤子,还有两条阔腿裤,都是旧日陆建冉穿的:“你挑挑,看看哪件穿着合适。”

  初挽:“是吗,我正想考大学呢,八哥没事的时候多教教我可以吗?”

  陆建昭一听:“那可不行,数学是关键,文科理科都得考数学,你数学不行,那就差老远了。

  初挽看了他一眼,便明白他的心思了。

  换上后,冯鹭希看着很高兴:“瞧着比之前顺眼多了,其实挽挽这眉眼长得很好,皮肤也白,就是太瘦了,回头多吃点,好好养点肉,再打扮打扮,比城里姑娘好看!

  她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选了陆建时,是不是因为在那个时候,只有陆建时对自己殷勤热情,他的堂兄弟根本对自己不屑一顾?”

  冯鹭希想想也是,就收起来了。

  他马上凑过去:“挽挽,你想考大学,这个简单,回头我帮你问问,我们单位有一个就是研究生,京大的研究生,回头让他辅导你不就成了!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!

  他没考上大学,现在已经工作了,陆建昭和初挽谈论考大学的事,他就矮了一截。

  对于陆建昭来说,他是学校的风云才子,是众人追捧的对象,对于这种封建大家长式的指派婚约,自然是不屑的,甚至可能觉得“跌份”。

  初挽看到陆守俨,倒是高兴,老远便喊道:“七叔!

  压下这些心思,收拾好衣服,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,这时候不光陆建时在,就连陆建昭都回来了。”

  陆建昭惊讶地挑眉,他有些意外陆建时对初挽的热情。”

  初挽没客气,夹克衫和两件毛衣都要了,不过阔腿裤没要:“那个我穿着不合适,在村里干活不方便。

  陆建昭排行第八,只比陆建时大一岁,现在在京大文学系,他爱写点豆腐块文章,是个风云才子,毕业没多久,便陆续出了几本畅销书,成了知名作家,之后又尝试着执导电影,步入新的领域。”

  初挽也觉得这样还不错,至少看着利索清爽了。

  陆建昭这个人交际广泛,爱好多样,对收藏古玩也很有兴趣,为了这个还特意拍过一部古玩类的电影,甚至还获了一个奖。

  车门打开,下来一个人,身姿格外挺拔修长,是陆守俨。”

  初挽:“大伯母,你要这样,我才是真不敢来了呢,这也不是什么大事,我都没放在心里,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,你可别当回事,不然我都怕了。”

  陆建昭一听,便“咳”了声,坐在沙发上,摆摆手:“也就那样吧,其实考大学挺容易的。

  冯鹭希翻箱倒柜,找出陆建冉以前的衣服:“这件棉猴还是你三姐没参加工作时穿的,后来去外地,她嫌这个颜色太嫩了,就没穿,我瞧着你现在穿正合适——”

  说着,她比划了比划:“是不是大了点?老爷子说了,给你做几件新衣裳,我已经让人去订了布料,回头给你量了身段来做,不过晚上时候,你要出去玩的话,我给你找几件你冉姐以前的衣裳,也就穿过一两次,你要是不嫌弃,先穿着?

  他见到初挽,显然也是意外,打了招呼,不过看上去略有些不自在。”

  陆守俨眸光扫过,淡声道:“这衣服你穿着有点大。”

  陆守俨微颔首,没再说话。

  现在他们长大一些了,有的结婚了,有的谈了对象,暂时没谈对象的,仿佛就是那个被挑的“待选女婿”。

  初挽看着他,觉得这样的陆建昭还挺有意思的,多少有些故意逗他的意思:“八哥现在考上大学了,是大学生了。”

  初挽倒是觉得不错:“我喜欢宽松点,这个我穿着挺合适的。

  而此时的陆建昭,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文艺青年,他涂了发胶,穿着时髦的港式皮衣和笔直的长裤,有着比一般北京小青年更洋气的时髦。”

  冯鹭希叹了声:“你也不小了,也该好好打扮打扮,现在这几件你先穿着,新料子明天送来,给你订做几身好的。看她一眼,又批评了几句,之后才道:“她确实不像样,不过这也怪我,一则光想着这几天你应该过来了,也没给家里人看看你的照片,他们新来的,不认识你,难免疏忽了,二则平时想着她做事还算认真,这方面疏于管辖,倒是让她学会了这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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